中資來台購屋限制擬解禁
2014-02-25
目前中資來台購屋(個人名義買),受「543條款」限制,3年內不得轉售、有購屋者在台最長停留4個月、購屋貸款上限為5成,內政部擬刪除在台停留4個月的條文,並將3年內不得轉售延長為5年,做為配套措施。
但透過境外架構,或以大陸個人名義到台設立公司後,仍是可以合法取得一年多簽入台簽證及購買商辦住宅(公司名義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