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106年9月1日稅改懶人包
(一)綜所稅部份
1.調高標準扣除額11萬元,有配偶者22萬
2.調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18萬元
3.調高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為18萬元
4.最高稅率降為40%
5.獨資合夥組織不課營所稅
6.股利所得課稅新制甲乙2案
甲案:獲配股利金額63%課稅
乙(2)案:股利按26%稅率分開計稅
(二)公司稅部份
1.營所稅由17%調高至20%
2.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%調降為5%
3.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
(三)外資股東部份
調高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為21%